重點研發(fā)計劃項目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計劃項目采用前補助支持方式,創(chuàng)新環(huán)境建設計劃項目采用后補助支持方式。申報時限申報日期為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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